日前,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市民举报的线索,在本市某超市查获一批涉嫌违法添加中药成分的食品,目前已得到相应的处理。
举报线索称,三亚某超市出售的食品“椰园海宝”含有中药“女贞子”和“淫羊藿”.三亚市食药监局确认“椰园海宝”食品外包装材料表中载明含有女贞子和淫羊藿,并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的食品超市进行检查。至今共检查食品超市12家,其中销售“椰园海宝”有3家。查扣涉嫌添加药品的“椰园海宝”食品21包,共计21公斤。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且卫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并无这两种药品。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