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3日提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和处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吊销许可证,列入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经营、单独存放等措施,主动退出市场。
食品药品监管局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更改生产日期、更改保质期或者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给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北京市食药监局将建设食品药品数据中心
2014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于昨日正式启动。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市食药监局将在今年建
0评论2021-08-16577
2014年中秋月饼个性化定制成为新亮点
在6月8日举行的2014年度中国中秋月饼消费趋势发布会上,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帅表示,今年中秋月饼大众消费将成
0评论2021-08-16562
孟素荷:食品工业是扩内需的最活跃板块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六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于6月1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孟素荷在会上发言
0评论2021-08-16836
“脚尖下的米粉”验证食品黑名单威力
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中央文明办将以征信系统建设为依托
0评论2021-08-16464